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协调多部门联合发文实行实名寄递制度 2015-10-30
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中综治办〔2015〕27号)要求,黄南州邮政管理局联合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的通告》,自2015年11月1日起黄南州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制度。 为了给落实实名寄递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10月27日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向辖区内邮政、快递企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寄递制度的通知》(黄邮管〔2015〕36号),通知要求各寄递企业必须对交寄物品用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核对,并认真登记交寄物品清单;对未出示或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必须拒绝收寄。 10月29日,黄南州邮政管理局联合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的通告》,下发黄南州各寄递企业,要求企业张贴于营业场所内。为了进一步提高该项制度的公众知晓度,黄南州邮政管理局与黄南州报取得联系,就将《通告》刊登在最新一期的黄南州报通告专栏达成协议。 实名寄递制度的实行标志着寄递行业迈入新的历程,各项业务更加成熟,各项制度更加严苛。在今后的发展中,黄南州邮政管理局将与黄南州各寄递企业共同努力,携手共建发展有序、服务优质的新兴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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