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的通告 2015-11-09
为加强黄南州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州邮政业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安全局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现就黄南州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11月1日起,黄南州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制度。 二、对于用户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其它物品,寄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后,方可收寄。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拒绝登记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 三、寄递企业应当严防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邮件、快件实名登记信息资料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1年,保存期满后,须在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 特此通告。
黄南州综治办 黄南州公安局 黄南州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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